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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28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景证券频道

发布日期:2016/3/30 8:05:58 浏览:2148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2、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1)宏观调控的政策风险

风电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但近年来风电产业发展快速,出现了盲目投资、重复引进和重复建设的现象。2008年底风电机组整机制造企业已超过70家,还有很多企业拟进入风电装备制造业。2010年我国风电装备产能将超过2,000万千瓦,而每年风电装机规模为1,000万千瓦左右,若不及时调控和引导,产能过剩将不可避免。

2009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了风电设备行业存在的重复建设问题,发改委等部门相继制定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表示要严格控制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禁止落后技术产品和非准入企业产品进入市场。若干意见等文件同时表明要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支持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示范,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依托优势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强风电技术路线和海上风电技术研究。积极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国际化,把我国的风电装备制造业培育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

宏观调控目的是促进风电设备产业的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风电设备行业健康发展。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塔和2.5兆瓦及以上风塔的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的扶持方向。同时公司目前是国内专业制造风塔的龙头企业,宏观调控有利于减少风电设备行业无序竞争、优化公司外部竞争环境,加速行业重组和洗牌,从根本上有利于公司的规模扩张和快速发展,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但此次宏观调控仍可能给公司在持续扩大先进技术产品产能、抢占未来中高端市场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带来一定的项目审批风险和金融政策风险:第一、未来扩大产能在项目审批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宏观调控将会加强对风电设备项目的审批管理,提高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扶持方向且已得到国家有权部门的获准批复,但项目审批的趋紧态势仍可能增加公司未来持续扩大先进技术产品产能时的沟通难度与时间成本,加大未来新增项目的审批难度;第二、金融政策风险:宏观调控会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和监管,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信贷审核。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同时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宏观调控政策虽明确实行有保有压的金融政策,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优化公司外部竞争环境,但宏观调控的广泛性影响所导致的金融政策风险仍可能对公司的持续融资行为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vestas和ge两大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1-6月,公司对两大客户的合并销售收入占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72%、72.10%、87.28%、70.15%,因而公司存在对vestas和ge两大风电巨头公司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对vestas和ge销售占比较高形成的主要原因为:

第一、主要是由风塔市场的市场特性决定的

根据goldmansachs2009年的研究报告《europe:alternativeenergy:wind》有关内容显示,在新增装机容量方面,全球前十大风电整机生产商占据约96%的市场份额,其中vestas和ge约占40%的市场份额。

第二、供应商认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风电巨头公司发展供应商的数量

vestas和ge在全球有大约10家左右风塔供应商,发展供应商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证过程和较为复杂的认证程序。vestas和ge对其风塔供应商采用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制度,对风塔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产能、供货速度、研发能力以及供应商相关人员的国际化程度要求很高。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获得vestas和ge全球风塔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的公司,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已与vestas和ge等销售客户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尽管风塔销售市场的市场特性存在容易导致销售客户较为集中的问题,但公司为降低销售客户集中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在2009年度逐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降低该风险,如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加大开拓国际市场除ge和vestas等其他销售客户的开发力度等,截至目前已初见成效。

面对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由于截至目前对vestas和ge的合并销售收入占比仍相对较高,在一系列应对措施完全发挥作用之前,公司仍存在对vestas和ge等销售客户依赖的风险。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2005年1月18日,公司前身天顺(苏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

2009年12月7日,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资[2009]169号】文件批复同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截至2009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34,966,462.61元按1:0.6384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总额150,000,000.00股,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8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09]第397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已缴足。

2009年12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签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567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年12月11日,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205854000044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天顺有限的全体股东,即上海天神、乐顺控股、上海利能、上海丰登、上海亚商、上海博毅六名法人股东。在依法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天顺有限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天顺有限的全部资产、业务投入股份公司。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二)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和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5,375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27%。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俊旭及其关联自然人金亮、控股股东上海天神、主要股东乐顺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利能、上海丰登、上海亚商、上海博毅、金石投资、苏州鼎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严俊旭、金亮、周建忠、龚涛、朱国学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金亮是乐顺控股的唯一股东,并持有上海利能30%的股权,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6.65%股权;严俊旭是上海天神的唯一股东。金亮系严俊旭的妻弟。

除此之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塔及风塔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用于1.5mw及以上功率风机的风塔。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风塔专业生产商,产品主要销售给vestas、ge等全球大型风电整机厂商和国内领先的风电投资商,是国内同时获得vestas和ge全球风塔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的唯一一家公司,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在行业内均位居前列。

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生产和销售风塔及风塔零部件产品,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风塔产品具有抗腐蚀、耐低温、防震等特点,可用于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装载的风机功率主要在1.5mw以上,为风电产业当前和未来发展的主流塔型。此外,公司还生产风塔门框、法兰、托架等相关零部件,并单独销售。

(三)销售方式与渠道

公司产品均为直销。公司总部设在江苏太仓,目前已有三家工厂,分别地处苏州太仓、连云港、沈阳,包头工厂正在筹建。母公司和连云港天顺生产产品主要用于出口,沈阳天顺和包头天顺主要辐射国内内蒙古和东北风电基地,均充分考虑产品的运输半径,可有效节约运输、销售和技术服务成本。

公司面对的国际客户主要为ge、vestas等整机生产商,国内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电力集团及其他风电场投资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国际市场。vestas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作意向书,在合作意向书框架下,vestas根据自身的风塔需求和公司签订具体的订单(purchaseorder),包括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期等;而ge则直接以订单的方式向公司采购风塔。

(四)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板、法兰、焊材、油漆、内件等。根据采购物品的不同,公司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主要包括招标采购、市场比质比价采购、生产厂家直接供货、集中采购等。

(五)行业的竞争情况及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1、行业的竞争情况

全球风塔生产商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风电整机厂商设立的风塔生产企业或工厂,生产的风塔可满足风电整机厂商部分自用的需求,如vestas在美国及丹麦共设有三个风塔工厂;第二类为独立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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