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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房产证、土地证合二为一

发布日期:2016/6/19 4:31:26 浏览:790

今年6月20日起,太仓市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太仓市范围内所有新的房产交易,只需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而此前的房产证、土地证也将停止办理和发放。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今年6月20日起,太仓市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太仓市范围内所有新的房产交易,只需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而此前的房产证、土地证也将停止办理和发放。

原先市民需要跑两个部门(市住建局和国土局)办理,两证合二为一后,市民只需到市国土资源局设在市便民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即可,这样可减少登记环节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不动产登记设置12个办事窗口,提供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一站式”服务。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其登记信息隐私也受保护,根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土地承包经营权暂不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原依法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或交易,就不需要换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持有原来的“两证”,未交易时不需要更换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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