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1-29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太仓市东方客运有限公司太仓海关汽车租赁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海关及其下属单位专车专用,车辆为公司自有,配备专人驾驶壹年1、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车况及车内清洁,人员均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随地乱丢瓜皮果壳等。按双方商定的制定行车路线和时间接送,不得私带无关人员。2、车辆需具有合法经营的载客执照,并保证在合同期内有效。
3、成交单位需在车辆醒目处注明采购人名称及乘车线路。
4、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调整接送时间、班次、运行线路等,采购人应指定专人将变更时间、班次、运行线路及时通知成交单位。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刚、孔纹、杨桂珍、范泽界、范杭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单位须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5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因软件限制无法直接填写详细,故中标金额详见附件一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