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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4/21 8:26:40 浏览: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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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润太仓光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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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继续放宽外资准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公告编号:临2015-18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怀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怀进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职务。辞职后,杨怀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辞职申请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杨怀进先生在公司任总裁、首席执行官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张永欣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欲晓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高欲晓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于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转让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86。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转让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87。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独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设施农业和设施林业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苗木的种植与销售;生态农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SolarCo.Ltd)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SolarCo.Ltd,以下简称“海润香港”)拟与康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国际”)签订《买卖合同》,海润香港拟向康富国际采购总金额为1,141.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87.04万元)的光伏组件,为确保海润香港与康富国际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海润光伏愿意为海润香港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89。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高欲晓先生

高欲晓,男,中国国籍,1968年6月10日生,大学本科毕业。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新疆恒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光电”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光电”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奥特斯维光电在太仓拥有4.298MW太阳能金太阳示范项目并已并网发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永能持有奥特斯维光电10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奥特斯维光电的股权。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省经济开发区汤联村南园路

4、法定代表人:冯国梁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对太阳能、风能电站项目的投资、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太阳能电力系统及配件、太阳能设备及组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及技术服务;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运营管理(凭有效资质经营);建材、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文具用品的销售;计算机安装及维修服务。

7、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冯国梁持股比例90、江苏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售标的基本情况

1、奥特斯维光电发电(太仓)有限公司

1)股东情况: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节能产品及系统的集成和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4月1日

5)注册地点: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与拟转让股权比例相对应的项目公司11月底的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对价。该作价依据符合公司股权转让的市场准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股权出让方: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甲方)

股权认购方: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4,550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办完工商变更登记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交易对价,三个月内支付剩余总价的50,一年内付清尾款。

4、股权转让日期(变更登记日期):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要求,各自准备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迟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义务。

五、股东权利义务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成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除甲方已披露且乙方已接受的债权债务外,其他任何未披露或遗漏的债务、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决策权,享有收益分配权(分红权)、资产处分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切股东权利。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资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3、上市公司不存在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委托项目公司理财,以及项目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8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扬子”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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