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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3/1 3:16:13 浏览:11463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是指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太仓市:是指太仓市。

本期债券:是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牵头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合主承销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太仓支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400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南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中

联系人:宋益峰

联系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512-53565616

传真:0512-53567773

邮政编码:2154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牵头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江春豪、俞子耀、王俊如、许洁、姜瑞源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153、62938093、62938091

传真:0512-62938665

邮政编码:215008

2、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刘延冰、陈翔、闫星星、杨兴、张全、郭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56356、010-85130443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叶凡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136

传真:010-88085135

邮政编码:100033

2、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丁志锁

联系人:陈玫颖、李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联系电话:010-58568004、58568128

传真:010-58568140

邮政编码:100033

3、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东

联系人:、勇胜男、刘玲基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联系电话:025-83360567、57710509、83367888-3117

传真:025-83213223

邮政编码:210008

4、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董朝晖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7楼

联系电话:021-68768159

传真:021-68765289

邮政编码:200122

三、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010-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詹从才

联系人:俞正广、周琼、王敏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层

联系电话:025-83312769

传真:025-83319371

邮政编码:210009

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迎、胡君然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010-66428877-528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六、发行人律师: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

住所:太仓市上海东路86号世纪财富大厦18楼

负责人:孙剑良

联系人:顾志强、汪雪琴

联系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6号世纪财富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512-53542020

传真:0512-53589611

邮政编码:215400

七、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营业场所:太仓市太平南路29号

负责人:金栋

联系人:王燕

联系地址:太仓市太平南路29号

联系电话:0512-53588855

传真:0512-53568333

邮政编码:215400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太仓城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整。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75。(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35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的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1月11日。

十、发行期限: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3年1月11日起至2013年1月17日止。

十一、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1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1月11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

十三、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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