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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3/1 3:16:13 浏览:11477

总额的43.40。流动资产中,存货占比最大,达到流动资产的43.93,在总资产中也占到了24.86。这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从事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项目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大多以产品开发的形式存在于存货项目之中。非流动资产中,无形资产主要为发行人优质土地资产,在总资产中占到了38.85。

从负债构成看,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负债总额777,826.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59,626.3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9.09;非流动负债318,2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0.91。

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分别为72.06、72.37和45.23,总体呈下降趋势。2011年,太仓国资委增资后,改善了发行人财务结构,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综上所述,发行人整体债务水平适中,财务结构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

(三)成长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总资产分别为610,673.13万元、850,229.68万元、1,719,601.34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69,506.12万元、233,844.67万元、940,718.46万元。2010年、2011年总资产增长率分别为39.23、102.25;净资产增长率分别为37.96、302.28。公司实现了资产总额、净资产逐年递增,反映出公司在加强资本运营和深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公司处于健康良性的发展状态。

发行人2011年资产规模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股东资产的注入。2011年6月,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注入现金货币和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增加公司净资产,共向公司注入评估价值为65.22亿元的土地使用权以及1.08亿元的现金货币。其中,注入的土地使用权共包括42个地块,总面积2,541.71亩。太仓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提高了发行人资产规模和竞争实力,也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营运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2009年-2011年运营状况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2009年-2011年盈利状况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六)偿债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2009年-2011年偿债能力相关的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七)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2009年-2011年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参见本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公司)债券。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太仓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骨干河道)工程项目。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复,总投资305,548.71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单位:万元

(一)太仓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骨干河道)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由发行人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2、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展情况

太仓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骨干河道)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为了解决太仓市骨干河道水环境状况较差、防洪设施无法满足要求等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恢复区内水系自净功能,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本项目选址位于太仓市骨干河道,主要包括浏河、洙泾河、塘泾河等横向骨干河道及半泾、娄江河、南横沥河等纵向骨干河道。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针对浏河、洙泾河、塘泾河等横向骨干河道及半泾、娄江河、南横沥河等纵向骨干河道共计20条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清淤、防洪驳岸、绿化、土石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已于2012年3月开工,目前已投入资金约1.3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4.4。

3、项目审批情况

4、项目未来收益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305,548.71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0,000万元。根据项目可行性,该项目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较好,预计项目净现值41,903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13.38,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收能力。

二、发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了《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根据监管协议,发行人将在中信银行太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存放本期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中信银行太仓支行将负责监督发行人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及进度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建立了规范、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组织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按照公司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

发行人管理层将定期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报告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报告日项目完工程度。同时,发行人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出资人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发债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与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发行人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采取无担保形式,其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和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未来收入。发行人在充分分析未来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作了充分可行的偿债安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6亿元,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从存续期的第3年即开始安排偿还本金,充分减轻发行人一次性还本的压力。可有效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兑付,最大程度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资金专户安排

发行人将设立偿债资金专户,通过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本期债券的到期应付本息,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按照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监管银行)签署的《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将在中信银行太仓支行开立偿债资金专户。《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明确约定偿债资金专户是专项用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账户,除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偿债资金专户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同时,发行人将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本息偿债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工作,以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承诺将在每个付息/兑付日前15个工作日提取并固化本息偿债资金。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该等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四)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安排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约定,中信银行太仓支行作为债券投资者的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投资者行使权利,并对债券投资者履行代理职责,具体如下:1、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2、可以自主或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委托,就有关债券事务进行必要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文件,发行人应给予配合;3、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4、在发行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时,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进行谈判及诉讼事务。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作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其业务的未来现金流和净利润构成本期债券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一)发行人良好的经营状况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定。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953.84万元、43,649.76万元和72,741.1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12,027.70万元、14,434.15万元和27,135.96万元。

发行人近几年总资产规模和所有者权益均持续增长,总资产从2009年末的610,673.13万元增长到2011年末的1,719,601.34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69,506.12万元增长到940,718.46万元,公司自有资本实力明显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益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09年-2011年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3,269.56万元,盈利能力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强大的资本实力和良好的经营状况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性收益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取政府委托代建,并在建成后由政府向发行人回购的模式。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太仓市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骨干河道)工程项目。发行人在承担上述代建项目时均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签订代建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保障公司的盈利安全。

在发行人与太仓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方案设计需要和发行人未来资金需求,太仓市人民政府将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分7年支付募投项目回购款共计537,765.73万元,太仓市人民政府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或兑付日的前15个工作日,对项目回购款进行分期偿还。

上述募投项目代建收入将在未来几年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同时为本期债券本息的足额偿付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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