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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3/1 3:16:13 浏览:11481

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监管银行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1月11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11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南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中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在授权范围内资产经营管理;承府发包或委托并由财政资金投资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经营与市政公用设施相关的土地开发,水利工程建筑。(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

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太仓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前身为太仓市规划局下属企业太仓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5日。发行人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太仓市重点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完成了太仓市多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建设任务,为太仓市吸引投资、发展经济、改善企业经营效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719,601.34万元,负债总额777,826.3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41,774.9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0,718.46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72,741.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073.79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太仓市规划局下属企业太仓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2007年10月,原太仓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8亿元。

2007年12月10日,根据太仓市人民政府太政复[2007]60号《关于同意组建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的批复》的文件批准,原太仓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1月8日取得由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2058500000024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12月28日,经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2亿元。

2010年7月2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中诚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的投资人,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7亿元,其中,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人民币12亿元,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5亿元。

2011年6月21日,由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增资人民币43亿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亿元增加至人民币60亿元,其中,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人民币55亿元,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亿元。

三、股东情况

截至2011年末,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发行人的股东,分别持有公司91.67和8.33的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订了《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为结构的治理机制: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作出的任何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全票表决通过后方生效。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均由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2名,职工代表大会推选1名。监事会设监事召集人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

五、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分别为太仓市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太仓水利控股有限公司、太仓市安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和太仓淏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1、张建中,男,1958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太仓市市政工程公司经理、书记,太仓市自来水公司、太仓市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书记,太仓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太仓市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朱卫清,男,1968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太仓冷气机厂经理,太仓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宋益峰,男,1977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太仓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太仓市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尹建国,男,1968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项目管理部主任。

5、朱夏,女,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太仓市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主任。

(二)监事

1、顾宁红,男,1966年生,大专学历。曾任青海省财政厅农财处科员。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太仓市国资金融科科长。

2、周淑亚,女,1974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太仓市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科科长,太仓市财政局农财农税科副科长、太仓市双凤财政分局局长。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太仓市国资办副主任。

3、李旭,男,1983年生,本科学历,建造师二级。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张建中,详见本条“董事”部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朱卫清,详见本条“董事”部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宋益峰,详见本条“董事”部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王剑,男,1958年生,高中学历。曾任江苏五洋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太仓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安置房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基础,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规划的逐步开展,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更高,这在客观上为发行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

(一)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根据第六次人口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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