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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4 12:28:44 浏览:2805

江苏海润太仓光伏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走势、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大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49,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价格:7.72元/股

3、发行对象配售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名称

配售股数

(万股)

限售期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30

12个月

2

股份有限公司

4,930

12个月

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930

12个月

4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30

12个月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30

12个月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40

12个月

7

股份有限公司

4,930

12个月

8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93

12个月

9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30

12个月

1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07

12个月

合计

49,250

4、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上10名股东认购的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自2014年9月12日起限售12个月的相应股份),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5、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2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4、201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5、201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部分方案的相关议案。

6、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部分方案的相关议案。

7、审核发行申请的发审会时间:2014年6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通过。

8、核准批文的取得时间及文号:2014年7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12号《关于核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数量:49,250万股

3、股票面值:1元

4、发行价格:7.72元/股

5、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80,210万元,发行费用共计8,535.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1,674.41万元。

6、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4年9月4日,西南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资金划转至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430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9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80,2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35.5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1,674.41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49,250万元,资本公积为322,424.41万元。

2、股权登记情况

2014年9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和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5、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施本次发行已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邀请书》、《追加报价单》、《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相关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认购的情形。”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万股)

限售期(月)

预计上市时间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30

12

2015年9月12日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30

12

2015年9月12日

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930

12

2015年9月12日

4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30

12

2015年9月12日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30

12

2015年9月12日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40

12

2015年9月12日

7

股份有限公司

4,930

12

2015年9月12日

8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93

12

2015年9月12日

9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30

12

2015年9月12日

1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07

12

2015年9月12日

合计

49,250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3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资本:958,472.11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3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3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3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3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4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注册资本:111.1690840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3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8,193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华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4,930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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