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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2/3/30 13:01:09 浏览:782

来源时间为: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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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二)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9,101.157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向东。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结售汇业务;发行郑和借记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1年12月末,总资产3,844,474.28万元,净资产269,535.83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92,378.44万元,净利润34,957.7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作为主要股东持股6.05的公司,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三)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汪志鸿。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末,总资产111,021.09万元,净资产13,310.54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7,047.35万元,净利润2,217.5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股53.8333的子公司,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四)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施福清。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持金融许可证方可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末,总资产274,335.59万元,净资产25,082.64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6,822.04万元,净利润6,313.3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控股64.4033的子公司,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五)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

1、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利益转移的家庭成员;

2、本行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3、本行的主要股东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9证券简称:张家港行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28048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为公司通过集中采购选聘的外部审计机构,其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德勤华永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该外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史曼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于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深会员及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深会员。史曼女士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业服务经验合计超过19年,自从业起至今为多家上市金融机构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史曼女士于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景宜青女士,自2000年加入德勤华永,拥有超过30年服务大型跨国、本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经验,尤擅长为大型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对适用于金融机构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深入的了解,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金融机构审计报告。于199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景宜青女士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彦女士,自2010年加入德勤华永,从事金融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何彦女士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于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何彦女士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境内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上述审计收费是按照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较公司2021年审计费用没有变化。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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