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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11:48:39 浏览:247

来源时间为:2022-04-28

(上接B885版)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3,285.14万元,理财产品总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

2、公司委托理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涉及到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公司的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决策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证券简称:雅运股份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全部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证券简称:雅运股份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金园六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谢兵、顾喆栋、郑怡华、曾建平、朱英、成玉清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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