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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看门道:江苏“42条”何以全网刷屏

发布日期:2023/2/8 12:44:56 浏览:203

来源时间为:2023-1-1

不久前,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降低物流成本、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研发、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优化提升政府服务等12类共42条,在全网引发广泛关注和转载。本期《经济周刊》特推出专题报道,邀请业内专家就具体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1、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工具箱”,红利直达市场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副院长田志刚:

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增长,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江苏一定要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工具箱”,通过奖励、补助、减免等手段,全力以赴助企纾困。在“42条”政策中,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被摆在了显眼位置。梳理政策亮点时发现,此次政策提到“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条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施精准、覆盖范围广,一方面会降低企业直接的运营成本,产生连锁的经济效应,另一方面充分体现出政府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心,塑造市场主体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提振投资意愿。另外,该政策将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以及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效果。政策中的很多细节,体现了江苏服务企业发展的诚意,也传达了护航市场主体的决心。我们注意到,政策补充强调,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土两税”,这充分体现出政策具有较强的弹性及延展性,表现出一定的政策普惠性特征,同时表明政府关心并解决每个行业纳税人发展中所遇到困难问题的决心。过去助企纾困政策的关注点更多放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而此次政策特意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政策要构建创新主体扶持与创新载体培育的“双发展模式”,这既能激发“存量”创新活动,又会有助于“增量”创新主体不断涌现,相信未来一段时期,江苏将会培育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生态多样的企业创新主体及具有强大品牌外溢效应的创新园区。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张华:政策释放出的“真金白银”大手笔,让广大市场主体为之一振。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2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5亿元,另外,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新技术应用也明确给予资金支持。财税支持力度的加大将在当前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时期实现最大的政策效应。实践表明,政府引导资金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投资于市场失灵的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制造业产业数字化等大部分都有短期风险大、长期收益高的特征。要让企业等市场主体敢干、敢闯,政府需敢护航。此次财税政策既有助于解决“旧问题”,也有利于释放“新动能”。比如支持产业集群融合发展,高风险老旧装置更新改造等一系列具体政策除有助于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外,还将形成新的市场需求,带来新技术的加速应用、新场景的加速开辟。可以预见,这些政策将起到稳当下、筑未来的效果。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王梦然

2、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持续加大金融供给、优化金融服务

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江苏日前发布的“42条”在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时,推出6大举措,包括设立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实施支持制造业等更新改造设备优化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部分行业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等。其中,很多细节都值得深入挖掘,也能够持续加大金融供给、优化金融服务。比如,“42条”提出“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重点关注围绕在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融资诉求,通过供应链系统信息、资源等有效传递来支持供应链上各个企业的共同发展、持续经营,并助力解决中小微供应商融资难问题,从而实现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一直以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都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此次“42条”提出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可谓是一则行之有效的方案。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可以搭建起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应收账款融资信息桥梁,借助平台来实现相关业务数据的精准交互;同时依托平台,银行可以通过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来获得更多有关江苏省中小微企业的信息,继而解决应收账款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账款确认困难等问题,这样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效率,还能助力江苏省中小微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提高信贷可得性,从而在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游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同时,有效改善后者的融资难问题。“42条”还明确“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此前受疫情影响,江苏省内许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持续承压,不少企业其收入和现金流受阻,但仍要支付房租、工资、利息等刚性支出,经济负担剧增;同时,疫情期间生产经营的暂停可能导致中小微企业订单合同违约、资金周转困难,给其生存发展带来了极大挑战。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后,“全力拼经济”已经是2023年的主要基调,而其中的重要工作之一便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恢复发展,从而为国民经济回暖提供动力和活力。“42条”提出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而且省财政要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可谓是恰逢其时,有助于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的缓解,继而降低其经营成本,推动盈利能力的修复,并尽快走出疫情“阴霾”,重回运行正轨,对江苏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意义重大。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陈澄

3、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稳岗需要援企,精准发力并落实到位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所所长、研究员,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春龙: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几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是全面的,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去年底国家疫情防控政策重大调整,活跃旺盛的节假日消费正在重振餐饮、旅游、商场,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正在快速恢复,为经济恢复带来了无限希望。稳岗需要稳企。企业是创造财富的最重要平台,也是提供就业岗位的最重要载体。在经济出现困难时,首先需要稳住就业岗位,特别要发挥一些中小微企业在稳就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了暂时的经营困难,用人需求减少。稳就业、保就业首先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稳住企业的发展,让企业发展有底气、有信心、有动力,在不断发展壮大中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稳企需要援企。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原来停工停产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还有市场需求一定程度上出现萎缩,也有有资金需求却融资难的问题等。因此,稳住企业需要全方位地帮助企业,对企业面临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举措,做到精准施策,有时可能需要分行业,有时甚至可能需要针对某个企业。因为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可能有差异,服务业、旅游业、制造业、科创业等的问题也有差异,具体到一些企业还可能有差异。援企需要减负。帮助企业,当前最紧要也最为直接、见效最快的方式就是减轻企业负担。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吸纳劳动力的政策举措。比如,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部分或全部返还失业保险费“,免减缓”社会保险费,大幅度地减免税收等,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当前长远并举。目前,全国性的流通已经步入正常,消费也在快速恢复,大量的企业正在恢复信心,但是部分企业也面临着资金捉襟见肘的境况。因此对于有基础、有后劲,马上就能启动产能的企业,当前可以直接以补贴的形式帮助其工人返岗,恢复生产。同时也需要从企业转型升级、适应构建新格局的需要,进一步推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纯信用贷款,缓解中小企业在新发展阶段的融资难问题,助其获得长远发展的动力。好的政策效果,关键在于能落地,而且要尽快及时精准落地。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消费逐步兴旺、经济快速恢复,企业恢复和发展更是箭在弦上。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恪尽职守,共同发力,主动出击,走进企业,直面问题,想企业所想,全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也就是为稳岗就业服务。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黄红芳

4、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免、减、缓”并举,助企业减负

苏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蒋昭乙:

新出台的12个方面42条政策措施中,有关第四方面“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的具体要求,很有针对性,切实做到精准施策,是拿出“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负。帮助企业减负,政策要义是免、减、缓三项措施并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但抗风险能力较弱。政策明确,强化水电气生产要素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这给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很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它们缓解困境,确保用电等安全、方便,支持企业平稳生产。政策还指出,对春节前后连续生产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提供用电绿色通道服务。这条政策不仅针对中小微企业,也针对一些省市重点项目在春节前后的用电需求,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强化对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可保证项目的顺利完工。减半收取住宿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对水资源费省级部分减按80收取……政策对多种费用的降费细化要求,无论是减半收取还是比例下调,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可以规范费用征收。这些新政体现了政府切实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有利于支持企业平稳发展,对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南京市建筑设计院副总经理余景富:政策规定,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条规定非常好,可切实为企业减负。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缴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新政有两层意思:首先质量保证金不是不缴,而是缓缴三个月,三个月以后还要补缴;二是补缴的形式更灵活了,可以是现金形式,也可以是任何一个担保机构的保函,政府和甲方单位不再去指定担保机构了。建设项目的付款有节点,较多在年底集中付款(包括承包商的各类分包付款)。每年开年,企业都比较困难,流动资金少,基本上没有回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5,缴费对年后开工的企业来说,压力很大。缓缴三个月,可以减轻企业当期资金压力,有利于企业稳步开展施工、生产,促进经济恢复。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白雪

5、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物流保通保畅支撑能力

华设设计集团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张瑗媛:

经济要发展,物流先畅通。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起着链接供给与需求、生产与消费的关键作用。强化物流保通保畅支撑能力,对实现经济循环畅通和消费快速回升意义重大。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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