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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22/4/3 12:24:26 浏览:907

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2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83.50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64.4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平等性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利率

4.借款安排:公司与联合营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对联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各自独立负责经营资产范围同等条件投入。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

(二)财务资助计划总结及授权

上述豫园股份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财务资助峰值总额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联合营企业之间的财务资助额度以及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中所列公司)可作调整。

以上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2023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公司联合营企业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意见如下: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豫园股份2022年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83.50亿元的财务资助;并同意相关授权事宜。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对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书

4.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在境内外自行发行或通过境内外子公司发行债券性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40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如通过境内外子公司发行,公司拟为本次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且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1,842,729.07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53.7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662,663.06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9.34。当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逾期担保。除以上披露以外,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和其他公司及个人提供担保。

五、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10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的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地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对其无异议。认为:公司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保护环境、关爱自然、创建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值得肯定。

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11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1年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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