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证券简称:新大洲A公告编号:临2015-05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企业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与
太仓市国土资源
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14年9月29日,本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与江苏省
太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江苏省太仓
市就新大洲本田拟在太仓经济开发区购入土地及建设新工厂的有关事宜签署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该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临2014-055公
告。)
签署上述协议后,双方积极推进后续工作,2015年11月27日,新大洲本
田苏州分公司与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在
江苏省太仓市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宗地坐落于太仓市新区东仓路东、
广州路北,面积为260,346.69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6639万元。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已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大洲本田拟在江
苏省太仓市购入土地并投资新建摩托车工厂已经新大洲本田于2014年9月29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签署的合同不构成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