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炜丽通讯员刘锋平
本报讯从源头上遏制工伤事故的发生,从去年起,安吉县安监与人社部门共建工伤预防合作机制,这一做法走在全市前列。通过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今年,两部门联合对“鹏大钢管”、“慧峰”、“天驰”等6家工伤事故发生多的企业进行检查,指出企业存在的隐患与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减少工伤,既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要着眼事先防范、源头治理。”县安监部门负责人说,安监部门与人社部门协作,以工伤事故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平台,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为推手,促进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去年12月份,安吉县安监局、人力社保局在前期调研、协商的基础上,联手共同签订了工伤预防工作合作备忘录,初步建立了有关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了安吉县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今年5月份,县安监局长带队赴太仓市安监局和南通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进行了考察。在多方取经、调研、实践的基础上,县安监局与人社局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工伤预防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在近期下发。
该《意见》明确了有关工作内容、形式及分工,并着重从宣传教育培训及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机制,职业病诊断、鉴定合作机制,生产性重伤事故报备制度,“三色预警”约谈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事故通报制度等10个方面作了更加详细的划分与安排,推动了工伤预防合作机制更好的实施。
记者了解到,双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县安监局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事故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事故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县人社局强化劳动合同实施、工伤保险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工伤事故发生率,由双方联合向企业下发“三色预警”通知书,并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工伤事故多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责成事故多发单位出具自查报告,并落实整改,未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那么,企业一旦发生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后怎么办?在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时,应先至县安监局报备,并提供企业安全部门事故自查情况说明。企业在进行自查后未及时落实整改,由安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双方将及时通报工伤事故,并在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评先评优、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等方面予以限制。
据了解,两部门还将对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给出奖惩措施。县安监局在对企业进行诚信考核时,将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作为评定企业安全诚信等级的重要条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通报,为劳动保障部门确定企业工伤浮动费率提供依据,对工伤事故认定工作给予支持。同时根据企业职业病预防、工伤预防等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总工会报送企业名单,县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评先评优工作,对企业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