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仓市出台代理财政资金业务金融机构考核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金融机构对预算单位服务质量和引导其向该市鼓励行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该办法重点对金融机构选择与风险控制、服务要求、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办法、资金调度等进行明确。要求获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代理服务方案,确定代理网点。取得市级财政资金的金融机构原则上只能将财政存款存放于所属支行的营业部,财政资金存款不得与任何个人奖励挂钩。同时要签订承诺书确保财政资金绝对安全,指定专人传递票据和进行对账。
考核指标体系主要针对2个方面,一是各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的考核指标。分别为贷款总量、贷款增量、贷款增幅、政府性项目贷款总量、政府性项目贷款综合资金成本及对地方税收贡献等。二是代理财政综合业务考核指标:分别为代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财政性资金专户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以及公务卡结算等相关业务。考核采取量化评分办法,其中金融合作管理(45分)、国资管理(40分)、地方税收贡献(20分)、财政业务服务(25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进行加权求和,计算出该金融机构的最终得分。考核工作由市财政局国库科具体组织实施,每季考核一次。在资金调度方面,则明确由市财政局成立金融机构资金领导小组集体决定银行开户和资金日常调度;财政资金首先满足政府各项支出使用;金融机构考核得分与金融机构财政存款余额挂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