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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控保障畜产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5/10/10 15:30:18 浏览:724

根据农业部及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系统防控人感染猪流感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太仓市畜牧兽医部门于4月30日,紧急召开了会议,太仓市畜牧兽医部门主要领导和动物防疫站、公路检查站站长参加了本次会议,全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执行上级要求,落实措施,具体做好“六个加强”,即加强防疫监管,加强检疫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加强饲养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信息上报。太仓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会上对当前动物检疫及监督执法工作作了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生猪检疫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动物检疫,监督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活猪产地检疫工作。明确受报人,认真做好保检记录,对生猪严格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严禁病猪或可疑病猪进入流通环节,做好产地检疫记录。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所有生猪必须凭有效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才能入场,做好“瘦肉精”检测工作,严禁屠宰“瘦肉精”阳性猪。严格监督货主和屠宰场按规定处理病死、检疫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严禁病死或检疫不合格猪肉出场、上市。

三、严格进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消毒工作。太仓204国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消毒站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进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消毒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对无检疫证,检疫证过期和证物不符的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禁止入境,消毒后要求返回。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场所做好病死。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屠宰,经营,运输病死猪,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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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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