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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日期:2019/4/4 14:37:50 浏览:385

来源时间为: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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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Tag:2019年苏州市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2018-12-28来源:

2019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已公布,招聘教师198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8:30-16:30。现将其公布如下:2019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太仓市地处江苏省东南端,东濒长江,南临上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总面积823平方公里,是新兴现代化港口城市,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十名,列中国最具幸福感县级城市首位。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相继落户太仓。太仓是世界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诺贝尔奖获得者朱棣文的故乡,历来崇文尚教、人文荟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高水平、高质量发展,2013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太仓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8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4日以后出生)。(三)符合下列人员类型之一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A类: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B类: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C类: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或校级综合表彰奖励(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在省级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D类:苏州市生源地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E类:苏州市生源地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四)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并取得所报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五)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六)《2019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一)网上信息采集1.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8:30—16:30。2.方式:报考者登录“2019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太仓市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需按时到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亲自领取面试资格证(不接受他人代领),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以试讲为主,重点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部分学科考察专业技能。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模拟上课。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和模拟上课均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弹唱曲目、舞蹈音乐和上课主题,除绘画外其余三项内容共准备30分钟。正式测试时绘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弹唱时间不超过2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20计) 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 舞蹈(按占比20计) 模拟上课(按占比40计)。六、签约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名单。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招聘组织部门负责通知。七、体检完成签约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九、录取和聘用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除已经明确工作地点的招聘岗位外,其余被录用的新教师统一实行预分配及服务期制度,由太仓市教育局先统一预分配工作3年,再由太仓市教育局重新安排至区镇学校任教(服务期至少3年)。十、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十一、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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