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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16 15:09:02 浏览:3029

液处理站(mg/s/m2)

0.0842

0.026

本项目垃圾坑有效容积为6698m3,垃圾坑储量可满足正常工况下7天的垃圾贮存量。本次评价按照每天5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量来计算,据此估算恶臭气体产生量见表3。

表3拟建项目恶臭气体产生量单位:kg/h

恶臭气体

发生源

NH3

H2S

垃圾卸料大厅

15OC

0.126

0.013

30OC

0.202

0.019

拟建项目卸料大厅采用全封闭设计,卸料平台进、出口上方设置空气幕和电动卷帘门,以防止卸料区臭气外逸。

垃圾贮池是一个半地下的、密闭的并具有防渗防腐功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垃圾储池。同时,在垃圾贮池顶部靠焚烧炉一侧设置一次风机吸风口,抽吸垃圾池内臭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并使垃圾池呈微负压,从而防止贮池内恶臭气体外溢。

由于采取了上述恶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工况下,主厂房卸料大厅生活垃圾挥发的恶臭气体外溢的量极小,其挥发量按30℃条件下恶臭气体挥发速率的10计,根据计算,卸料大厅无组织排放源强中NH3排放速率为0.020kg/h、H2S排放速率为0.002kg/h。

2、污水处理站

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各处理单元也会产生恶臭,主要成分为NH3和H2S。恶臭的主要排放点为集水池、气浮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其中气浮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浓缩池池表面积较大,产生的恶臭气源总量较大。为了最大程度降低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浓度,本项目在集水池、事故池、污泥浓缩池池底加盖密封,然后通过排气管排放,并在排气筒末端设置有活性炭除臭装置。由于排气管的排放高度为10m(<15m),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根据对相关污水处理厂的类比调查及恶臭污染物的产生机理的研究,每处理1kgBOD5,可产生0.031gNH3和0.0012gH2S。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年处理BOD5的量为2194.61吨;故本项目NH3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068t/a、排放速率为0.0078kg/h,H2S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6t/a、排放速率为0.0003kg/h。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NH3、H2S无组织排放源强及参数见表4。

表4拟建项目NH3、H2S无组织排放源参数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

面源参数

无组织排放源强

(kg/h)

垃圾卸料大厅

NH3

21×50×14m

0.0202

H2S

0.0019

污水处理站

NH3

30×40×5m

0.0078

H2S

0.0003

据类比调查,一般情况下垃圾恶臭对离车间50m以外无明显环境影响,本项目垃圾贮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均大于50米,垃圾库房全封闭,且形成负压,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恶臭控制措施正常运转,垃圾库房内恶臭气体很低,厂界臭气浓度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

3、沼气

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厌氧反应池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沼气。按照处理1kgCOD可产生0.4m3沼气计算,拟建项目沼气生产量为87.8×104万m³/a。拟建项目设计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收集后通过燃烧排放。

2.2.2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废水、地磅栈桥冲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渗滤液、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废水、地磅栈桥冲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新建的1座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经降温井降温后与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浓水一并回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直接在厂区内回用、不外排,主要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用水、地磅栈桥冲洗用水、车间保洁用水、飞灰稳定化用水以及熟石灰制备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1、垃圾渗滤液(W1)

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及成份受诸多因素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垃圾渗滤水是较难处理的有机废水之一。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变化范围较大,一般在雨季以及瓜果上市季节(6~8月份),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在20-30左右,在旱季时不超过20。本项目日处理垃圾500吨/日,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保守估计按30计,产生量为150m3/d。

2、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水(W2)

项目在主厂房内设置卸料平台1处,平台周围设置清洗地面的水栓,平台向垃圾贮池一侧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四周设置排水沟;平台底部设置拦渣栅,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渗滤液收集池。

根据设计方案,冲洗废水使用量约20m3/d,损耗量按用水量10计,则本项目卸料区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8m3/d。

3、地磅栈桥冲洗水(W3)

车辆进厂后,需要经过地磅称重,再经栈桥进入卸料大厅;上述区域每天需要定时进行冲洗,根据类比分析,冲洗废水产生量为6m3/d。

4、车间保洁废水(W4)

项目建成运行后,计划定期对锅炉房、烟气净化间等车间地面进行保洁,计划使用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作为保洁用水水源。根据类比分析,锅炉房和烟气净化间保洁废水产生量总计为6m3/d。

5、化学水处理系统浓水(W5)

项目设置化学水车间1座,采用“反渗透 混床”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t/h。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水量约为15m3/d,经降温井收集后用于出渣机灰渣冷却,不外排。

6、锅炉排污水(W6)

为调整锅炉水质,防止锅炉底部结垢,项目余热锅炉需要定期排放少量废水,其水量与给水水质、锅炉压力和型式有关。

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余热锅炉排污水产生量约为7.5m3/d,经降温井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出渣机冷却,不外排。

7、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W7)

项目计划建设2500t/h机力通风冷却塔1座。设计循环冷却系统的△t为8℃,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由于蒸发损失,水中所含的溶解盐类不断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中逐渐升高。

为保证循环系统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排放一定的污水。根据设计方案,排污水水量约为69m3/d,计划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用水、地磅栈桥冲洗用水、车间保洁用水、飞灰稳定化用水以及熟石灰制备用水,不外排。

8、职工生活污水(W8)

自来水新鲜水量10m3/d,用于厂区生活用水,2m3/d损耗,8m3/d经一般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9、初期雨水

拟建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是收集厂内垃圾运输、装卸、破碎过程遗落在地面等的初期雨水量。拟建项目收集的前15min初期雨水用阀门切换到污水管网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量V=100m3,按照初期雨水量设计),再进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初期雨水后的清洁雨水切换至到雨水管网直接外排。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少量垃圾渗滤液中所含的COD以及少量粉尘,其中COD浓度约300mg/L。

在降雨天气情况下,初期雨水将会夹带少量粉尘和运输、装卸过程中渗漏出的少量垃圾渗滤液等,参照合肥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q=3600(1 0.76lgP)/(t 14)0.84

式中:P--设计重现期(a),采用2年

t--降雨历时(t采用15分钟)

经计算,设计暴雨强度:q=186升/(秒·公顷)

初期雨水排放量公式:Q=q×Ψ×F×T

式中:q为暴雨强度;

Ψ为径流系数(取0.90);

F为汇水面积(约4000m2(0.4ha));

T为收水时间,按15min计算。

计算可得最大初期雨水需收集量Q=261.44×0.9×0.25×15×60=60.3m3

则一次收集雨水量为603m3。考虑到庐江县年平均降雨日约为120天,但降雨量分布不均,不均匀系数约0.25,则拟建项目全年的初期雨水量约1809吨。

这部分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属于间歇性排水,初期雨水量平均到每天为6m3/d。

2.2.3噪声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根据类比分析,项目主要噪声源的源强为70~90dB(A)。

本次评价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引自于《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附录A、《环境工程手册-噪声控制卷》、《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评价》和《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JB/T10088-2004)等。

2.2.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处置措施见表3.5-8。

1、炉渣

炉渣是沉结在焚烧炉炉膛底部,必须适时排出的炉渣,包括熔渣、玻璃、陶瓷、金属、可燃物等不均匀混合物组成,炉渣的主要元素为Si、Al、Ca。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焚烧炉渣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应满足GB16889的要求;如进入水泥窑处置,应满足GB30485的要求。”。炉渣可直接填埋或作建材利用。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中物料衡算,项目炉渣产生量为100吨/天,炉渣年产生量为36500吨。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炉渣供应意向协议》,拟建项目产生的炉渣全部交由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在宿州工商局登记注册,是一家建筑材料生产和经营销售型企业,公司总生产规模为建筑用砖10万砖/天,炉渣消耗量为8万吨/年。因此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全有能力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炉渣。

2、飞灰

焚烧飞灰是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主要包括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的脱酸反应产物、废活性炭、未反应完全的Ca(OH)2,及系统内其他环节的烟灰。

焚烧飞灰为危险废物,本项目飞灰作为危险废弃物在厂内就地稳定。本项目飞灰的产生量为20t/d、7300t/a;水泥和加湿水的添加率分别约为飞灰重量的10和30,因此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后量为33.3t/d、12154.5t/a。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城建[2010]61号)要求,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的焚烧飞灰,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报告书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化后,应进一步进行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3、废活性炭

本项目每年将产生废活性炭约10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回收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再生利用。

4、生活垃圾、污泥

按照单位人口垃圾产生量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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