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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华源控股: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4/14 12:31:10 浏览:275

来源时间为:2018-11-25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8-122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采购协议,属于框架协议,具体交货时间、地点及型号、数量以实际订单为

准。

2、本次签署的框架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体现了公司在塑料包装方面的技术和市场优

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塑料包装的产业化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预计本次

合作将对公司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需视具体订

单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市场变化、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等影响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签订框架协议情况。

5、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太仓瑞杰包装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瑞杰”)、天津华源瑞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源瑞杰”)

分别与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美孚”)、埃克森美孚(天津)石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孚”)签署了《标准货物采购协议》,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一)太仓美孚

企业名称: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0826719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太仓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浏家港飞马路1号

法定代表人:SIEWKUMFONG

注册资本:8,038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5年09月19日

营业期限:1995年09月19日至2045年09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调配润滑油、润滑脂,相关石化产品的加工及上述自产产品的销售;

管理、出租和经营公司自有的石油化工码头;承接基础油与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乳化蜡的

贮存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向公司关联企业提供与石化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和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物品);依法向关联企业提供场所;从事基础油、润滑油、润滑脂、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

和本公司及埃克森美孚关联公司生产的同类及相关商品(原油、成品油除外)的进出口、批发。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并提供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对埃

克森美孚在中国投资项目的员工、有关代理、经销商和客户进行技术知识培训,并为其他单位提

供员工的技术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天津美孚

企业名称:埃克森美孚(天津)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0053817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塘沽新港南港路2486号

法定代表人:SIEWKUMFONG

注册资本:2,527.5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4年09月09日

营业期限:1995年09月19日至2044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调配润滑油、润滑脂;相关石化产品的加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基础

油、润滑油、润滑脂、乳化脂、添加剂和埃克森美孚关联公司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和技术进口;向公司其他关联企业提供石化产品有关的技术咨询和仓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仓美孚及天津美孚均是美资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制造、调配润滑油等相关石化产品,其

母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MobilCorporation)是世界最大的非政府石油天然气生产商,总

部设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爱文市。2018年5月21日,2018年《财富》美国500强排行榜发布,埃

克森美孚位列第二。

(三)其他情况

太仓美孚及天津美孚资金充足,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

太仓美孚、天津美孚发生业务关系如下:

2017年

营业收入

2018年1-10月

营业收入

太仓美孚

850万元

588万元

天津美孚

0万元

0万元

合计

850万元

588万元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埃克森美孚(天津)石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太仓瑞杰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华源瑞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订单:塑料瓶采购。供应商通过执行订单、履行工作或参与任何订单的行为来接受订单。

2、付款:在收到正确的发票和买方所需的证明文件后在账期内付款。

3、协议有效期:2018年11月签署,协议有效期限不低于五年。

4、协议终止:双方可随时通过提前至少18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协议的终止不影

响任何未完成的订单。

5、协议签署:本协议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每份均视为原件,但所有副本共同构成同

一份协议。任一方签署的传真、扫描或其他电子图像为该方对本协议或任何修订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签署。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塑料包装行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

塑料包装产业化规模,有利于扩大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2、若合同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将带来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美孚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

1、本框架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市场变化、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等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有关

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

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如下:2019年

1月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李志聪、陆杏珍合计持有的173,437,558股首发前限售股将

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56.59。除去因高管禁售、首发承诺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

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为44,859,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

五、备查文件

1、太仓瑞杰与太仓美孚签订的《标准货物采购协议》;

2、天津华源瑞杰与天津美孚签订的《标准货物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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