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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公安局开展考生“办证服务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6/6/8 16:06:53 浏览: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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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为避免广大因未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按照省公安厅相关部署,从4月25日至5月25日,锦州市公安局开展以服务学生为主题的“办证服务月”活动。

在此期间,凡是今年参加的锦州市户籍,本人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办理居民身份证,市公安局将开辟学生办证绿色通道,保证在最短时间内领取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我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锦州市年满十六周岁的学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办理居民身份证,避免因未及时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影响各种。学生所在学校及班主任老师应广泛宣传学生办证需要,及时掌握学生办证情况,督促学生办证。对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也可以在监护人带领下申请领取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尤其是在未来五年内涉及中考、的学生,应当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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