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杭州12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剑平)今天,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获悉,该市公安部门正在对一起长江口倾倒垃圾涉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展开查处工作,其中有11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嘉兴警方初步查明,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经公开招标,对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从2016年9月16日起,由中标单位桐乡市创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创洁公司)以263元/吨进行处置。根据招标协议,市内居民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海宁市环卫处收集运到海宁市袁花镇彭墩码头交接,由创洁公司负责运往江苏、安徽等地的环保电力公司进行处置。
今年11月底,安徽省寿县中间商朱某某联系创洁公司,以200元/吨的价格(含运费70元/吨)负责处置。此后,朱某某联系了江苏省兴化市的沙某某,并由沙某某安排河北省滦南县张某某及“江海货8”货船船主冒某某(江苏如皋人)把900余吨生活垃圾从海宁市袁花镇彭墩码头外运。12月7日,“江海货8”从海宁出发前往长江水域,12月8日晚,由张某某安排江苏省兴化市孔某某等人驾驶浮吊船将船上的生活垃圾倾倒入长江水域南通段。
嘉兴市海盐县环卫中心经公开招标,对需外运处置的生活垃圾,从2016年5月25日起,由中标单位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天顺公司)以277元/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海盐县环卫中心收集后运到海盐县于城镇黄桥码头交接,由天顺公司负责运往安徽的环保电力公司进行处置。
2016年10月21日、22日,天顺公司以160元至170元/吨的价格将垃圾交安徽省宣城市中间商杨某某处置。杨某某安排船主段某忠(江苏淮安人,已被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刑事拘留)、段某亮(江苏徐州人,已被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刑事拘留)将两船2000余吨生活垃圾从海盐黄桥码头装运至安徽芜湖、铜陵两码头停靠。因垃圾一直无法在码头卸货,12月17日晚,杨某某联系张某某通知段某忠和段某亮将船开至江苏太仓,并安排孔某某等人驾2艘浮吊船,将2000余吨生活垃圾倾倒入长江水域太仓段。
案件发生后,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求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环保、建设、公安、海事等力量,分赴上海、江苏两地对接案件协查、侦办工作,对涉嫌危害环境及其背后是否存在黑色产业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目前,嘉兴市警方已第一时间控制了涉案的桐乡市创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全力侦办中。
原标题:近三千吨生活垃圾倒入长江南通、太仓段水域)《近三千吨生活垃圾倒入长江南通、太仓段水域》相关参考资料:
南通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江苏 生活垃圾、苏州 生活垃圾、南通 水域、无锡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政策、生活垃圾处理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