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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6/4/30 10:41:25 浏览: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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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4

301,370,000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

19,000,000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

8,199,021

0

质押

0

中国-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6

7,827,039

0

质押

0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7

7,280,056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

6,190,138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7

5,000,000

0

质押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4,300,000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7

3,841,628

0

质押

0

创业-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6

3,813,437

0

质押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公告编号:2014-00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18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304,022,406.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7,931,387.46元,减去已分配2012年现金股利182,725,155.00元,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89,228,638.87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575,1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47,314,500.00元。

公司2013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天职国际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崔丽君、常张利、陈学安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十至十一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对外担保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并办理具体的发行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3年度薪酬考评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和的议案》。

《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案如下表:

1、《内部审计制度》

序号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1.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细则》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结合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结合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承担内部审计职责。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内部控制制度》

序号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1.

第八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配套指引之《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负责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内控体系评价小组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配套指引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规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

第十四条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及内控体系评价小组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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