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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15日将发行4.5亿元3年期中票

发布日期:2016/6/17 4:54:02 浏览:529

公告显示,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将于6月15日发行4.5亿元3年期的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日为6月15日,起息日、缴款日为6月17日,6月18日起上市流通,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7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后同),2018年6月17日到期。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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