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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7/2 4:19:35 浏览:2537

报告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第十九条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准则的情形,内部审计报告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案如下表:

修订前修订后第一条为加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本制度。第六条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公司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健全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各级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公司建立科学的聘用、请休假、辞退、培训、退休、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明确公司人事任免、岗位、员工调配、考核与奖惩、员工培训、薪酬管理、假期、保险及福利等管理内容,有效加强人事劳资工作的控制,建立内部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第七条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

公司针对各部门、各公司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确保公司各部门之间及各部门与管理层之间内部信息的有效传递。

第十二条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露。删除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会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第三十一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第三十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第三十二条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第七十二条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第六十七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如有)。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2年度薪酬考评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浙江省海盐县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威海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4,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宣城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科技城“三新”产业研发中心一期综合科研楼项目建设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公告编号:2013-00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十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公告编号:2013-00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33,122.8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接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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