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次收购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国华太仓公司、神华香港公司、巴彦淖尔公司可能会与神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产生煤炭互供交易和其他若干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该等煤炭互供和其他产品及服务互供构成关联交易,纳入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已签署的《煤炭互供协议》和《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范围进行约束。《煤炭互供协议》和《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司2009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三份《股权转让协议》、一份《资产转让协议》;
4、毕马威华振出具的拟收购股权所属公司的审计报告;
5、中联评估为本次收购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黄清
2012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