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资产(环保设备)转让费用,每逾期1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资产转让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6运营期内,乙方运维不及时造成甲方机组年非计划停运,第一次乙方赔偿甲方100万元,第二次乙方赔偿甲方200万元,第三次乙方赔偿甲方300万元,以此类推。除支付上述惩罚性考核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政府处罚及损失。
8、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拟收购资产的其它安排
1、拟收购资产的人员安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自行招聘人员,无收购资产的人员安置。
2、拟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
交易暂定价格为36,422万元,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光谷环保自有/自筹资金支付。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资产的目的
1、公司已投建了新疆昌吉、五彩湾项目,本次拟收购资产可加强公司业务协同效应,增强公司行业议价能力,降低公司管理及运维成本。
2、扩大环保板块的产业规模,本次拟收购新疆国信2×660MW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除灰系统,是公司目前第一个电厂完整环保岛资产,这有利于完善公司业绩,扩大公司在环保行业内的影响力及竞争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环保细分行业的竞争优势,扩大公司环保板块的产业规模,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七、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机组运行小时数的变动影响项目的收益风险
受国家大的经济形势影响,全国火力发电机组运行小时数逐年下降,如拟收购资产上网电量及供热量下降可能影响公司实际收益。
防范措施:合同采取了差异服务费用标准,能基本保障项目收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