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并收取运营服务费的,甲方除应向乙方承担资产转让价款5的违约金还应承担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2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每个年度内,季度综合达标率低于99的情况发生的,
发生第一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考核200万元人民币,发生第二次时乙方向甲方
支付惩罚性考核400万元人民币,发生第三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考核600万元
人民币,每多发生一次翻倍考核,以此类推。除支付上述惩罚性考核外乙方还应承担
由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处罚、赔偿如环境保护税等甲方的损失。如每年度内
发生三次以上(含本数)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
方承担资产转让价款5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资产(环保设备)转让费用,每逾期1日,按
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
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相应部分资产转让价格5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
8.2.3运营期内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再次要求环保排放标准提高时,双方
服务费用调整标准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未按期完成对环保装置的改造,甲方有权
单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改造,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因此承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环保设施运行副产物(石膏)质量不达标,乙方应赔偿
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2.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每个年度内,造成甲方机组年非计划停运情况发生的,
发生第一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考核100万元人民币,发生第二次时乙方向甲方
支付惩罚性考核200万元人民币,发生第三次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考核300万元
人民币,每多发生一次考核金额增加100万元,以此类推。
五、收购资产的其它安排
1、收购资产的人员安置
TOT项目运营人员由太仓港协鑫原运营人员组成,运营人员的劳动关系仍然与太
仓港协鑫签订,但必须服从光谷环保调度管理,光谷环保有权决定该部分人员考核及
升迁并每年支付约定的劳务费用,管理人员由光谷环保委派。
2、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
交易价格暂定为32,777万元,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光谷环保自有/自筹资金支付。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全国范围新建电厂项目基本处于停建、缓建阶段,目前国内的脱硫脱销市场竞争
激烈,本次交易可以开拓经济发达地区的首个项目,奠定后续项目开展的基础。本次
交易能扩大公司环保板块的产业规模(含太仓项目光谷环保装机总规模1436万Kwh,
不考虑五大发电集团居烟气脱硫第三方特许经营行业第二名),使公司取得稳定的经
济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环保行业内的影响及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七、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受国家大的经济形式与政策影响,机组提前关停风险
防范措施:太仓港协鑫为太仓港口开发区及其周边镇区唯一的热源点,300MW机
组目前为国家火电发电机组结构中的主力机型,提前关停的可能性较小。另外合同中
也约定了补偿机制,“如因国家政策导致机组停运,实际运营期限无法达到合同约定
期限的,由甲方对关停期余值(不含备品备件)返还并对收益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
法为,按转让标的价款扣除备品备件(计人民币322,373,533.67元)除以10年乘以
关停后未运营年限乘以1.1倍(不足一年按月份折算),一次性支付乙方”,项目风
险可控。
2、机组运行小时数的变动影响项目的收益风险。
太仓港协鑫位于太仓港口工业园,地处苏州区域负荷中心,由于潮流分布影响,
用电负荷大。2016-2018年三年机组利用小时数平均值5723小时,发电量有保证。
另外合同采取了差异服务费用标准,不同的发电小时情况能确保收益。
特此公告
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