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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4/21 8:26:04 浏览: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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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才队伍。

近年来,本公司把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提升到公司战略高度,建立起明确的发展战略,完善了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与培养机制,有效地实现了企业人才的聚积,初步凝聚起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丰富实际经验、优秀管理水平的管理团队,各项业务也因此得到较大发展。由于我国的物流教育发展滞后,内部培养方式又需较长周期,高端物流人才的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公司未能通过业务扩张来为现有管理团队提供足够的职业发展空间,则现有关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存在流失的可能。因此,随着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服务链向上下游的进一步拓展,专业人才短缺矛盾将有可能发生。

3、进口代理货款的管理风险

由于进口代理业务的特性,公司进口代理业务中存在进口代理货款最终由进口代理客户的下游客户进行支付的情况。

随着进口代理业务量的加大,由进口代理客户的下游客户支付进口代理货款的金额与比例均会增加。若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则将对进口代理货物的放货、货款的回收及剩余款项的记账产生影响,并可能造成相关的税务风险。

(四)财务风险

1、为客户垫付资金风险及违约风险

目前,本公司进口代理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为最终客户垫付资金的情形。通常,当公司接受国内木材贸易商或木材加工企业的委托后,委托国内银行向境外木材供应商开具信用证以进行木材采购;境外木材供应商装船发货后以装船提单通知国内银行付款;国内银行收到装船提单后通知公司付款。一般情况下,公司承兑信用证并获取单据。然后,公司通知最终客户提货并结算货款。因此,存在公司为最终进口客户代垫资金的情况。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进口代理货值总额分别为431,439.22万元、636,224.67万元和700,878.51万元。相应地,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因代垫客户委托进口货款而形成的“应收进口客户货款”金额分别为90,542.94万元、157,411.64万元和161,823.01万元,占当期进口代理货值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99、24.74和23.09。

随着进口代理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所提供的结算支持服务量将越来越大,公司存在代垫货款有可能无法全部回收的违约风险。此外,由于相关货物未来市场价格的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开展进口代理业务过程中始终存在进口客户因为价格下跌而发生的违约风险。若最终客户因种种原因放弃进口货物所有权,则本公司所垫付的资金将面临损失的风险。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伴随着进口代理业务的发展,公司“短期借款”项下的“贸易融资借款”金额也在逐年上升。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项下“贸易融资借款”余额分别为83,544.37万元、139,257.22万元和169,761.85万元。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重点投资建设了盈利码头,以此作为整体综合物流服务的基础。盈利码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与股东投入。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余额为276,634.5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为189,429.04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7,5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达73.92(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负债总额和资产负债率的高企,增加了资金管理难度,同时也增加了利息费用的支出,从而带来一定的偿债风险。

3、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公司在开展进口代理业务过程中,根据人民币长期升值的预期开展了贸易融资业务,即在开立的信用证提示支付时向国内银行进行短期外汇借款加以支付,待短期外汇借款到期后再进行购汇结算,以降低购汇成本。其中,部分的贸易融资系以自有资金作为质押。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6,526.22万元、51,359.19万元和47,369.52万元中的4,400.00万元、20,999.41万元和14,512.88万元系以该方式办理的外汇短期借款的质押借款保证金。同时,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中另有183.01万元、19.20万元和1,108.29万元系外汇信用证保证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上述外汇短期借款的偿还以及整个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周转处于正常水平。但如果个别委托进口客户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引致公司的代垫货款延迟回收或发生坏账风险,将使得公司出现暂时性的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此外,公司若进一步扩张业务或进行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时,则有可能发生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4、汇兑收益波动风险

在开展进口代理业务过程中,公司通过信用证方式对外结算且付汇以美元为主,而向国内最终客户则收取人民币。由于在信用证付款与向国内最终客户收款之间存在时间差,因此,在人民币处于长期升值通道的大背景下,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展了贸易融资(包括直接贸易融资、票据质押贸易融资及存款质押贸易融资等)并因此获得了汇兑损益。

公司所获得的汇兑损益主要是由开展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并因此所形成的外币银行借款之计价汇率与应收客户款项之计价汇率之间的差异,及外币借款持有期内的汇率波动所产生。

一方面,公司认为,该等汇兑损益系与进口代理业务直接相关,与持有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偶发性事项不同,在物流行业内具有一定普遍性,属于公司持续性的经常性业务。

另一方面,公司也认识到,该等汇兑损益是受益于人民币升值的这一国际背景,所获取的收益是不可持续的。如果公司按国内客户提货日的外汇牌价收取客户货款并即时向国内银行结算信用证,或者在人民币升值趋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再开展贸易融资业务,则该等汇兑损益将消失。

因此,该等汇兑损益的金额大小受公司进口代理货值金额、人民币与美元的汇差和利差的走势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司通过进口代理业务所产生的汇兑收益存在不可持续之风险,且存在收益数额发生较大波动的可能,将对未来的盈利水平与盈利分布产生一定的影响。

5、主要资产的抵押与质押风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借款共计200,929.04万元,涉及的被抵押、质押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账面净额计91,886.32万元,为公司主要生产及经营用房屋、码头、堆场、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质押货币资金计14,512.88万元,外汇信用证保证金计1,108.29万元。若本公司不能及时偿还上述借款,借款银行可能对被抵押、质押的资产采取强制措施并要求公司归还借款,从而影响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6、非经常性损益波动风险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分别为352.90万元、424.87万元和518.81万元,占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61、3.67和4.90,呈上升趋势。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各期各级政府下发的政府补助,具有不可持续性,存在非经常性损益波动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宏观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进而影响到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项目实施风险。

2、新增资产使得折旧加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资金需求较大,完成所有2个项目共需投入资金48,999.74万元,且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各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固定资产年折旧约1,847.76万元,从而对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09、14.38和11.5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7,584.37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达产及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等预测性信息不能达到的风险

公司本次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发展趋势、成本费用等基础因素进行合理地预测后得出。就投资项目而言,无论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方面,还是在项目管理和实施等方面都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在本招股意向书中所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信息均为预测性信息,或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有所偏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预测性信息不能达到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保忠直接持有公司15.1376的股份;通过上海沪瑞控制公司27.7690的股份;通过靖江保利(其为无锡合创唯一普通合伙人)控制公司7.1347的股份。上述合计,黄保忠实际控制公司50.0413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保忠将依旧处于控股地位。因此,实际控制人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决策等施加影响,从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因此,本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2、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本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各类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签署、尚未执行完毕、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1)盈利港务

2008年12月29日,盈利港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签订32101200800042377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500万元,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2008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10日。黄保忠、黄保华、张伟以3290520080000358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沪瑞以3290520080000357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3290520080000357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08年12月23日起至2011年12月22日为盈利港务前述借款提供共同担保。2013年5月8日,万林物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签订3210062013000439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32101200800042377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尚未结清的债务本息提供担保。

(2)万林物流

1)2010年8月4日,万林木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签订32101201000021069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2010年8月5日至2016年2月20日。黄保忠以3290520100001294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10年8月3日起至2012年8月3日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盈利港务以3210062011000645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自2011年5月17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13年5月27日,盈利港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签订3210062013000434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原3210062011000645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终止,并为该抵押合同项下尚未结清的债务本息提供担保。2014年2月18日,盈利港务与农业银行靖江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2100620140001275),约定原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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