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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11:48:39 浏览:251

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在评价过程中,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公司已安排及落实整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对发现的一般控制缺陷进行了积极整改,基本做到了问题即查即改,重大风险提前化解,年内未出现重大内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实现了有效控制,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有效。

下一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各业务流程,以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风险管控、改善经营效率和合规经营方面的作用,强化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运用,实现内控工作与其他监督体系的资源和信息共享,为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谢兵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证券简称:雅运股份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经测算,预计本公司2022年度将减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9.96万元(不包含2022年转固资产)。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根据公司以往积累的固定资产使用经验,结合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有利影响,公司重新评估了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而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以往积累的固定资产使用经验,结合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有利影响,公司重新评估了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拟对自2021年起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折旧年限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进而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折旧率变更情况:

2、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经测算,预计本公司2022年度将减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9.96万元(不包含2022年转固资产)。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本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证券简称:雅运股份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9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0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568,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495,200.00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18年9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6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8年9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存管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子公司太仓宝霓实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子公司太仓宝霓实业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8年9月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根据《管理办法》,子公司上海蒙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子公司上海蒙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2021年2月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719,282.05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40.1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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